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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的法律讲解

文章出处:新闻中心 责任编辑:开云有限公司 发表时间:2012-05-07
  

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的法律讲解
  根据《物权法》,建筑物的基础、承重结构、外墙、屋顶、通道、楼梯等都属于共有部分。楼顶不属于某一业主专有,而归楼顶下所有业主共同拥有,任何人都无权主张自己享有多大的份额。《物权法》第七十二条规定:“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,享有权利,承担义务。”在楼顶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的冲突就产生在这里,不少人混淆了对专有物的使用权和对共有物的使用权的概念,把两者混为一谈。

  共有物的使用权与专有物的使用权截然不同。楼顶是不可分割的,楼顶下所有业主对楼顶的使用权作用到整个楼顶,对楼顶任何一部分的使用被视为是对楼顶整体的使用,因此,在楼顶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必须经过楼顶下所有业主的同意。

  《物权法》第九十七条对此规定得很明确,对楼顶的处分必须经过“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”。再有,在楼顶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形成对某一空间的永久占有,事实上就成了个人专有,这就改变了楼顶共有物的性质,这与法律相抵触,除非所有业主同意在先。
   如果楼顶是露天平台,便可很好理解对楼顶共有物的使用权。所有业主可上去乘凉、观光、喝茶,任何人不得永久占据其中的一部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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